徐汇区绿色学校环境教育工作条例
一、范围
本条例适用于徐汇区绿色学校(幼儿园)及创建中的绿色学校(幼儿园)。
二、目的
通过本条例的实施,使绿色学校的环境教育向德育深化,向创新实践转化,向绿色教育品牌升华,向社区化、国际化拓展。
三、内容和要求
1、建立环境教育领导小组
由校长、有关处、团队、科技总指导、环保教师、学生及家长代表等组成。有分工和职责。
2、制定环境教育工作计划
1)有两年环境教育计划(或绿色学校创建计划);
2)学校工作计划中有环境教育的内容;
3)有学期落实工作计划。
3、实施环境教育教学
1)专题教育:开设有关环境教育的专题报告和讲座,使全体学生均接受教育。
2)渗透教育:各学科均注意渗透环境教育、主渠道学科有渗透教育计划和教案等。
3)选修课:开设有关环境教育的选修课,并有教材和教案。
4)活动课:有两个以上一定规模的环境类兴趣小组,落实活动内容,有老师负责,并组织学生开展环境考察及课题探究等社会实践活动。
4、开展环境教育活动
1)主题活动
A.围绕世界环境日等环保纪念日,每学期举行一次全校性绿色宣传教育活动。
B.组织学生参与“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壳牌美境行动”及上海市和徐汇区组织的各种环保活动及环保“杯赛”。
2)社区活动
A.组织师生参加市、区、街道、居委的创建“绿色社区(小区)”、“环保家庭”等一系列环境教育宣传活动,号召师生参加所居住社区的环保志愿者队伍,自觉向居民宣传环保知识。
B.监督社区环境污染并有一定效果。
C.发挥市、区二级青少年环保宣传教育基地的作用,将学校环境教育和社会环保实践有机结合起来。
5、美化校园环境
1)有校园绿化环境的专项资金投入;
2)校园可绿化地均得到绿化,学生参加护绿率达100%;
3)校园、教室、走廊等洁净整洁,有绿色宣传布置;
4)节能节电,垃圾分类回收统一处理;厕所干净,卫生无死角。
6、环境教育成果显著
1)学校领导具有绿色教育及绿色管理的理念,明确绿色学校有关要求,重视环境教育工作;全校师生均有较高的环境保护意识和绿色素质。
2)学校保护环境、珍惜资源、节能节水节电等蔚然成风;师生遵守“七不”规范;学校符合“无烟学校”条件。
3)学生积极参加市、区有关环境类竞赛和活动,有获团体前十名或个人前五名奖项者。
四、资料的整理和保存
有关环境教育的计划、活动教案、方案、活动组织过程、实施结果的文字和图片资料应整理归档保存。
五、评审
1、凡按以上内容和要求进行环境教育的中小学、幼儿园都可申报区级绿色学校,每两年评审一次。
2、每两年按上述内容和要求对已获得绿色学校称号的学校进行重新评审,评审不合格者,取消“绿色学校”称号。
3、凡荣获区绿色学校称号两年或两年以上者,可申报市级绿色学校。
4、凡荣获市绿色学校称号两年或两年以上者,可申报国家级绿色学校。
2007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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